霸气╉雲煙 发表于 2009-11-20 14:38:43

职场小说--从三陪女到金牌销售:美女销售做单记(连载)

本帖最后由 霸气╉颖 于 2009-11-20 14:51 编辑

第1节:痛苦的决定

  一 痛苦的决定

  也许所有的理由都不是理由,所有的借口都不是借口。没有人会关心你选择和决定时的痛苦和无奈,别人看到的只是他自以为的事实。

  四年的大学生活结束了,随着结束的还有将近四年的恋爱。出身贫寒的男朋友肖亮在毕业前终于选择了一个富商的女儿,这让我深切意识到美好和爱情在现实的风雨中是多么的脆弱、不堪一击。对于此前把爱情当作是自己一切的女孩来说,这样的事情是多么的残酷、残忍是可想而知的。可就在这个需要温暖和安慰的时候,爸爸开着家里最值钱的农用三轮车翻到了山谷丧生,妈妈则断了双腿。安葬父亲、给母亲治病,使本来因供我上学就外债累累的家里雪上加霜,也让我的工作没通过试用期。当妈妈拄着双拐能自理生活的时候,我决定回到上学的城市——鞍山,要尽快找到工作以维持我们母女的生存和偿还欠下乡亲们的五万元外债。就这样带着十元钱,走了一天一夜,我才到了同学姗姗在鞍山租的房子里。

  记不得喝了多少水吃了多少东西,当我吃完后冲洗掉一身风尘换好姗姗的衣服时,只见天性活泼的姗姗眼里竟含满泪水:

  “雪儿,出什么事了?快告诉我!”

  我简单把发生的事情告诉完姗姗的时候,便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全不管已是深夜放声大哭。姗姗心疼地搂着我:

  “雪儿,这么大的事情怎么不告诉我?让我去陪陪你也好呀。肖亮知道吗?”

  “当时我都懵了,再说找电话也不容易,谁都没告诉。只是后来给单位去个电话请假,可他们已经不要我了,说旷工一周多没办法不开。”

  “那以后打算怎么办呀?”

  “我也不知道,先找工作吧,我得养我妈,她现在干不了活了。”

  “肖亮知道吗?”姗姗又问了一遍。

  “不知道。都分手了,还告诉他干什么!”

  “要不我们去那地方吧,钱很好挣的。”姗姗小心翼翼的说。

  我知道姗姗的意思,因为上学的时候我们间就没有秘密。她的家在贫困的朝阳的农村,天生爱美和好强的她受不了时尚的诱惑,那些衣服、小东西、手机等真是太有诱惑力,她无法抵制这种诱惑,她不能不去拥有这些。于是她就偷偷去坐台,然后用那些钱买想要的东西。开始的时候我没少劝她,可她总是告诉我她去的地方很好、很文明,没有我想象的那些事情,还说鞍山的娱乐场所分工很清楚,想干什么有想干什么的地方,她去的不是干那些事情的地方。我不知道她说的是不是真的,但姗姗的美貌还是让我常常替她担心。此时听姗姗说这话,不知为什么心里竟然一动,但只是一动而已。

  七月的鞍山很热,我用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也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姗姗说过段时间再找吧,没单位愿意要整天哭丧个脸并且沉默寡言的人的。她说她先养着我和妈妈。这让我好感动,可怎么能总花姗姗的钱呢?要知道姗姗是很在乎钱的,那大多可是她牺牲尊严换来的啊!是的,绝对不能再继续花姗姗的钱了,绝对不能!

  七月底的傍晚,阴了一天的天上终于下起雨来。雨丝很细,凉凉的、柔柔的,是北方难得一见的细雨。没有打伞,我独自默默走在灯红酒绿的繁华街道上,是那么强烈感受到孤独与无助。想起死去的爸爸,想起拄着双拐的妈妈那期待的更无助的目光,也想起曾经让同学们无比羡慕与嫉妒的和肖亮的爱情,面对这些一向柔弱的我第一次想到了死。在家里的时候一直被父母呵护着,尽管很贫寒但什么事情都有爸爸挡着。后来来鞍山上大学,不久就和肖亮恋爱了,于是他便责无旁贷的担负起呵护我的工作。可现在爸爸不在了,肖亮也离开了我,我怎么办呀?

  夜色中、路灯下、细雨里,没有人注意到一个女孩的泪水。那些居民楼窗子里亮起的灯光是那么的温暖,又是那么的遥不可及。找到了工作又怎样?每月不足千元的工资对一个身负外债和没有立足之地的人来说又能改变什么?要么去死,要么就去…想到这儿我不敢往下想了,紧张地看看周围的行人像做贼似的逃回住所。
  没想到姗姗竟在家,她全然没有注意到我的不正常,兴高采烈告诉我有人送她那款她梦想已久的手机啦。

  “姗姗,你今晚没出去不是专门为了等着让我看这破电话吧?”

  我尽量用语言让自己平静下来。

  “是啊是啊,就是要给你看的呀,谁让你是我的宝宝呢。嘻嘻,雪儿,别生气,只能把旧的给你了,不能把新的给你。走,我们出去大吃一顿,庆祝庆祝。”

  姗姗选的吃饭地点竟是国际大酒店,是鞍山市第一家五星级酒店,是普通百姓只能远远看着的地方。在进门的时候我迟疑起来,这要花多少钱啊。姗姗笑着拉我的手直奔二楼餐厅。大餐厅里人很多,但一点都不嘈杂,柔和的轻音乐缓缓流淌,和刚刚自己在雨中的情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难道这就是生活?难道这就是现实?公平吗?不公平吗?我找不到答案。

  姗姗极认真点菜,微微低着头,柔顺的长发披在肩上,那样子可爱极了。人们说两个美丽的女孩子是很难成为好朋友的,可我们却是个例外,是很亲密的朋友。那种细腻的友情很美好,甚至有点类似于爱情,甜甜蜜蜜的。吃饭的时候姗姗告诉我说其实这里的菜不比外面的其他酒店贵,只是大家以为贵而已。

  看着姗姗我突然意识到,对于一个生活在底层的小老百姓来说天堂只是一个永远无法实现的梦,但对于漂亮的女孩子来说,只要你愿意,哪怕是天堂也会触手可及。记得肖亮曾说过:城市和偏僻的家乡不一样,这里不相信眼泪,但崇拜金钱和地位,没有金钱和地位有时连狗都不如!

  就这样,在鞍山最豪华的五星级酒店,我终于做出了将影响今生的决定:和姗姗一起去那做服务小姐,我给自己心理的定下了一条底线,只陪酒,不卖身。

霸气╉雲煙 发表于 2009-11-20 14:40:01

第2节:第一次上班(1)



  二 第一次上班

  7月31日,我会永远记得这一天,因为在这一天里我经历了很多第一次,而这些第一次注定会影响到我的一生。

  虽然决定去做服务生活了,但一想到去那个从未去过的地方面对陌生的男人心里便充满恐惧。没有人逼我,是自己做的决定,可依然觉得好委屈,想哭很想哭。姗姗喋喋不休地给我讲注意事项和介绍那里的情况,还把她去那里穿的所有衣服都拿了出来,一件件让我试穿。当穿着最后定下来的衣服被姗姗推到穿衣镜前,看着镜子里陌生的自己,我再也忍不住泪水,呜呜哭了起来。

  姗姗从后面抱住我,安慰道:

  “等挣到了钱你就该笑了。雪儿,高兴起来,没什么的,反正这里没人认识我们,有了钱我们就有了一切。乖,不许哭。”

  突然想爸爸了,要是他在,我就不会自愿地让人去欺负!也想妈妈,想的不敢想。也想起学生时代,那么用功学习,虽然考的大学不怎么样,但毕竟是我们那个山沟里几十年来第一个大学生啊!难道学了那么多知识就是为了到城里当小姐?也想起肖亮,我恨他!是他的背叛伤害了我,让我不再珍惜自己,让我对自己残忍,让我想用堕落的方式发泄……

  姗姗说她先买些吃的去,让我在家里等,然后吃完午饭就去歌舞大世界。

  天没有晴,阴沉沉的,雨却在昨天夜里停了。站在窗前,望着朦胧的立山,所有昔日熟悉的景物都成了我现在伤心的理由。一直保守的我就要变成坏女孩了,是的,坏女孩,很坏很坏的女孩!

  姗姗去了很久才回来,她把吃的东西放到厨房,然后拿起梳妆台上说要送给我的手机,并把刚刚新买来的手机卡装进去递给我:

  “雪儿,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手机族了,卡已给你买好了,干我们这行没手机咋行,给——”

  接过手机,我竟不知如何表达对姗姗的感激,只觉得泪水又流了出来。

  “怎么啦又?都成林妹妹啦,好了好了,那我不给你了还不行吗?”

  “姗姗,你真好!”

  “那当然,谁让我们的雪儿这么好看呢,想不对你好都不行。”

  我尽量让自己想有钱后的事情,不敢去想挣钱的过程。每月净剩5000元应该是没有问题的,那么一年下来就有6万,可以买一套旧楼房,可以把妈妈接到城里来。然后再继续奋斗等到有足够的钱时,争取自己开美容店或服装店什么的,但干正经的事业要离开鞍山,那么去哪里呢?大连是我向往的地方,对,就去大连,然后在大连嫁人、生子,过平常幸福的生活。这样想着,心情平静了许多。姗姗说下午一点就带我去,现在已11点了,该吃饭了。

霸气╉浪漫总督 发表于 2009-11-20 14:40:29

这样啊。。。。不容易啊

霸气╉雲煙 发表于 2009-11-20 14:42:39

这样啊。。。。不容易啊
霸气╉浪漫总督 发表于 2009-11-20 14:40 http://bbs.871314.com/images/common/back.gif

你也不容易啊   会加几个字了{:13_296:}

霸气╉雲煙 发表于 2009-11-20 14:45:23

第3节:第一次上班(2)


  生活总是有太多的不可预知性,将会发生什么我们永远都不知道,哪怕已做了充分的准备。来前想的计划的都被我陪的第一个客人给打乱了。我和姗姗还没走到小姐呆的房间,就被一个正准备去选小姐的先生拦住:

  “就你了!”

  感觉心紧张得一阵狂跳,我求援似的地抓紧姗姗的手,姗姗却调皮的吐了下舌头,轻轻抽出手,在我耳边说:

  “放心去吧,凭我的经验这个人不是色狼,别怕。”

  就这样,我便开始了过去连想都没想过的小姐生活。在KTV包房里,借着昏暗的灯光,我偷偷打量着这个陌生的男人:30多岁的样子,清瘦,刚才随他往房间走的时候,感觉他很高,至少180,因为我168,又穿着高跟鞋,可还是比他矮很多。看上去他很疲乏的样子,没有和我搭话,熟练的用点歌器一连点了好多的歌。他烟抽的很凶,就是在唱歌的时候也夹着点燃的烟。他的歌唱的一般,但很用情,很感染人,仿佛在用生命唱,苍凉、悲壮、但不颓废。我一直老老实实坐在他身边,他则好象我不存在似的,一连唱了10首才把麦克递给我:

  “你唱吧。”

  唱歌我是不怕的,至少比他唱的要好,可糟糕的是我手捧着歌本就是点不出歌,该死的点歌器怎么也用不好。他冷冷看了看我,拿过点歌器:

  “告诉我你要唱的歌的编号。”

  “A1212。”

  他麻利点了出来,是许茹云的《我依然爱你》。我不知道为什么会点这首歌,但就是想唱这首。音乐起,我默默站起来,想起昨晚的雨、想起爸爸、想起妈妈、也想起那失去了的爱情。我的心在哭,我的爱在哭,哭我的曾经,更哭我的现在。唱完才发现他正默默望着我,并不停抽着烟。

  “你是新来的?”

  “恩,第一天,您是我第一个客人。”

  “哦?这里我常来,但都是请朋友。今天我也是第一次自己请自己,第一次自己为自己找小姐。”

  听他这样说,我本想说类似我们有缘什么的,可却怎么也说不出来。良久,他才打破了沉默:

  “这里太闷,走,我们换个地方。”

  “换个地方?去哪里?”我一下子紧张起来。

  “保龄,可以一起去吗?”

  “当然可以啦。”那是一个比这里更安全和健康的场所,我高兴的答应道。

  这是我第一次去保龄球馆。

  没想到他打保龄力气那么大,用16磅的,并且球速很快。保龄馆里的人很少,休息时我们便开始聊天。于是知道了他的名字叫袁野,我也告诉他我叫雪儿。袁野抽烟的样子很有男人味,除了目光有些冷以外我找不到其他的缺点,而这种冷冷的目光却是让人难以忘掉的。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好象在哪里见过他,可22年来我确实没有见到过这么清瘦但又很男人的人。

  后来袁野对我说我们的相识是一个躲不开的必然错误,但这并不影响它的美丽和忧伤。

  这或许并不能定义为我的第一次坐台,但我的生活却从这一刻彻底改变了。

  打完球已到了晚饭的时间,于是我们去府兴楼吃火锅,然后又去了酒吧。我们说的话并不多,但在午夜分手的时候,我们知道大家已是朋友,特殊的朋友。最后,当他把一叠百元钞票递给我的时候,我没有接。他迟疑一下抽出两张再次递给我,这次我接了过来,要不是真的太需要钱我还是不会收的,但接钱时我的脸还是热了,很不好意思。

霸气╉雲煙 发表于 2009-11-20 14:45:56

第4节:只陪酒 不卖身(1)


  三 只陪酒 不卖身

  很快我就和很多小姐们混熟了,其中关系比较近的有小凤和玲玲。小凤比我们大,28岁,长的一般,但皮肤很白,值得骄傲的是丰满的乳房,那是她能坐上台的最大资本。小凤性格一点都不细腻,粗线条的,但很随和大气。玲玲则是小巧可爱型的,小性子很多,但这非但没有使她和大家关系不好,反而得到了更多的呵护。没想到小姐们在一起时竟有那么多快乐,大家可以天南海北神吹神侃,可以结伴去疯狂购物,也可以在没客人的时候打扑克。

  玲玲没什么文化,才19岁,但她有句话却让我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觉得对。她说其实做小姐的活得最真实,也最简单,当然也最纯洁。也许这样的话会被所谓的君子们不能接受,但我仍然觉得很对。


  鞍山的娱乐场所没有妈眯,因此我们有充分的自由,想到哪家坐台就去哪家,这也使像姗姗、玲玲和我这样长的漂亮的小姐倍受歌舞厅老板的“爱护”。让我们小小的虚荣得以充分的满足,也让我们很骄傲。生活仿佛是快乐的,钱也很好挣,渐渐的我开始习惯这样的生活。当然也有不如意的时候,就是碰到不好的客人,尤其是那些酒鬼或没钱却控制不了自己到这里找刺激的。前者常常折磨小姐,后者可能觉得花这么多钱要是不把小姐浑身摸个遍就吃亏似的。遇到这样的,我一般都拒陪。这里的老板黑白两道都很厉害,客人基本不敢把小姐怎样,委婉拒陪也是客人能够接受的。

  小凤姐曾对我说过:“坐3个月台的小姐如果没被客人摸过乳房是不可能的,没出过台的也基本没有。有时金钱和帅哥都是难以抗拒的。”当时听了很不以为然,暗暗在心里说我就不!可是不久我便发现,自己的想法是多么的幼稚,多么的苍白无力!

  好象马克思曾说过:社会分工决定思维方式。自从走进小姐行列,我意识到了自己在变,但我不知道那是异化还是回归,那是解放还是堕落。但我知道,用美貌做获得金钱的手段怎么说心里都是悲凉的,那种悲凉尽管被压在内心深处,但一旦冒出来便无药可解!

  这是做小姐以来赶上的第一个节假日——十一黄金周。姗姗、玲玲、小凤都被人约出去旅游了。虽然也有几个人约我,但我没有答应。总觉得去淳朴的大自然是应该和心爱的人单纯地去的,以小姐的身份去无论是对风景还是自己都是一种玷污,我宁肯一个人留在家里。起床的时候已是中午,匆匆梳洗简单化妆之后,便去邮局给妈妈寄了1000元钱。这是第二次寄钱给妈妈了,第一次是500元。从邮局出来,走在落叶纷飞的大街上,心里说不出的凄凉。在做小姐后写给妈**唯一一封信中,我告诉妈妈自己找到了一份好工作,基本工资1200元,还有奖金,但工作很紧张、更很有前途,干的好的话还可以提薪和提职。妈妈看了一定很高兴,女儿长大了,出息了,可以支撑这个家了,一定会高兴的流出泪水来。想象着妈妈看信时幸福满足的样子,有谁知道我的泪水是多么的苦涩?!凉凉的风吹拂着我披散过肩的长发和平时不穿的长裙,并透过它们直浸肌肤、骨髓,让22岁的我倍感生命的冷。肚子很空,但一点都不想吃东西,默默的漫无目的的沿着胜利路向北走着,迎着风。节日的街道行人很多,到处都在表明着这个城市的繁华和祥和、日新月异和安居乐业,仿佛只有我是孤独的,只有我是和这节日欢乐的氛围格格不入的。不知不觉中,竟走到了立山广场(转盘),立山就在眼前,我不由得向立山走去。

  这几年鞍山城市发展很快,站在立山之上,四周已都是楼房。向西南望去,林立的高楼大厦和鞍钢的高炉、烟囱使这个城市有一种特殊的味道,显得既现代又古老,也很大气。山上很少的人,山顶的凉亭里只有一个蹲在一捆纸边发呆的人。我好奇的走过去,只见他颤抖着用打火机把纸点燃,接着抓住自己长长的头发失声痛哭,那声音撕心裂肺。也许是烧情书吧,估计是失恋的可怜人,我看不下去便转身下山。

  不想回家,又没地方可去。歌舞厅在节假日小姐的生意很淡,很多都是一家人来玩的,他们当然不需要小姐,甚至害怕让孩子看到小姐。可我还是决定去那里,因为实在找不到其他可以去的地方。

  先打车到胖妈饺子馆吃了点饺子,然后便向歌舞厅方向溜达,这样既省5元打车费还可消磨时光。到了歌舞厅已是下午3点多钟,这样的时间基本上不会有客人来的。和正在打牌的几个姐妹打了招呼后便无力坐在角落里。这时才发现自己没换上性感的衣服来,不管了,今天能坐上台是偏得,坐不上是正常。就在我闭目养神要睡着的时候被服务生推醒:

  “雪儿,有人给你送钱来了,嘿嘿,312房,快去吧。”

  我一下子精神啦,在先来的小姐们嫉妒的目光中轻盈地向楼上走去。房间里的灯都亮着,当我清楚看到坐在沙发上的人时不由得吃了一惊,这不是刚才在立山烧情书的那个人吗?他当然不认识我,但我是记住了他的,尤其是那一头女孩般的长发很有特征。

霸气╉破军 发表于 2009-11-20 14:46:13

{:13_323:}{:13_323:} 字   不简单

霸气╉雲煙 发表于 2009-11-20 14:46:30

第5节:只陪酒 不卖身(2)


  “知道为什么我找你吗?”他的声音很好听,或许这是他唯一的明显的男性特征,因为他很白的皮肤,又眉清目秀,很女性化的美。他不等我回答接着说:“因为从你的打扮和气质看,一点都不象小姐。你看上去很纯洁,我喜欢这种纯洁,尽管这可能是一种假象。”

  说完,他掏出一包烟抽出一根点燃,我注意到是平时来这里的人都不抽的红旗渠烟。从没见客人这么说话的,估计是个书念多了的人。

  “我叫落木萧萧,你叫什么?”

  “落木萧萧?有姓落的吗?”

  “没有吧,但这确实是我的名字,市作协的人都知道我这个名字。”

  “你是作家?叫我雪儿好啦。”

  “曾经是诗人,可现在不是了。”

  “不会吧,难道是被判刑禁止写诗了吗?”

  “是刚刚发现我写的原来都不是诗,几年来我一直都错了,刚才烧掉了自己40万字的诗稿和读诗笔记,所以我现在什么都不是了。”

  原来烧掉的不是情书而是诗稿,从没见过这么认真的人,看着他颓废的样子同情中不禁肃然起敬。

  “认识到了就好,你看上去也就20多岁,来日方长呀。我们唱歌吧,好吗?”

  “别,别唱。我只想说话,和一个陌生人说心里话,和一个美丽的女孩说心里话,你愿意听吗?”

  “恩,你说吧,我愿意听。”

  落木萧萧由于理科成绩很差,所以没考上他梦寐以求的北大,甚至普通院校也没考上。但他没有气馁,而是把整个心思都放在了诗歌写作上,当他的诗歌第一次在省级报刊上发表别提多高兴了。他迫不及待地爬进火车去大连,要把这一喜讯当面告诉他的女朋友——在大外上学的倩倩。可兴高采烈的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让他看到的是自己心爱的女朋友被一个男生挽着。倩倩没有看到他,他无力站在那里,久久醒不过来。这个打击对他来说简直太大了,倩倩是他的天使,是他诗歌的灵感,是他的激情和生命。可一下子世界变了,一下子只剩下他一个人。在漫长的自闭日子里,他写下了40万字,他觉得虽然失去了爱情,可失恋却让他写出了不朽的40万字,还是有得有失的。可当他重新接触外界重新接触外面的诗歌的时候,他突然意识到自己这40万字错了,整个路子错了,表达错了,技巧错了,什么都错了。于是,他便去了立山,那个他和倩倩第一次约会的地方烧掉了那40万字。

  他缓缓的叙述,让我很是共鸣,想起过去的种种和现在,几次落下泪来。他放下手中快要燃尽的烟头,专注地看着我:

  “雪儿,我很久没有接触女孩子了,想看看你的身体,只是看看,可以吗?”

  “对不起,不可以。这是我的原则,另外这里也不是那样的地方,要是让服务生看到我就没法在这呆下去啦。”

  “那,那让我摸摸你可以吗?只摸上面,我保证!”

  这个要求并不过分,尽管我们会以各种方式避免这种事情发生,但只要不过分要求我们还是允许客人这样做的。我没有回答他的话,只是慢慢闭上眼睛,我想他是能明白这是默许了的。果然,不一会儿,他便伸手把我搂在怀里,然后小心翼翼地用另一只手有些颤抖地伸进并停在我的乳房上。我感到了他猛烈的心跳和急促的呼吸。他的手很柔很滑,轻轻在我的胸部游移、探索,美好的感觉随着他手的波浪阵阵袭来,让我第一次忘记自己是在包房,是在被客人抚摩……

  不知过了多久,他在我的耳边说:

  “雪儿,我要你!雪儿,我受不了了,多少钱都行,我要你到我家去,我要你!”

  他的话一下子惊醒了我:

  “不,不行不行,我不出台的,这是我最后的底线,肯定不行!”

  “我可以多给你钱,多少都行!”

  “别这样好吗?把钱花在这上不值得,我不能答应你!”

  “值得,花多少都值得,因为,因为你让我重新有了做人的感觉,我不要让这种感觉丢失,答应我吧!”

  抬起头,看着眼前这个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的男人,我不禁开始犹豫起来。多久了,那种被爱抚的感觉都陌生了,此刻是他,眼前的这个人,让我又感觉到那种美好和呵护,心中真的有一种继续下去的期待啊。他似乎觉察到我的犹豫,立即说:“我给你5000元,并且做完就放你走,还不行吗?”5000元?对于现在来说简直是天价,这是挣大钱的千载难逢的机会啊,我要放过吗?可是可是我要去挣这5000元,那自己不就成了妓女了吗?不行,给多少钱都不能当妓女!

霸气╉雲煙 发表于 2009-11-20 14:47:05

第6节:只陪酒 不卖身(3)


  “对不起,不是钱的问题,是原则问题,我不能破的!”

  他听我这样说,没再言语,而是起身坐到了对面的沙发上,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把水果刀:

  “雪儿,认识你很高兴,谢谢你!我知道,这个世界终究不是我的,我还是离开吧。”他惨然一笑,然后便举起了刀。我一下子扑过去死死抓住他握刀的手:“不要这样不要啊,我答应你还不行吗?!”

  听到我的话,他放下了刀,一把将我搂在怀里,失声痛哭。我也哭了,甚至比他哭的时间还长。最后,他捧着我的脸,带着泪花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雪儿,我亲爱的雪儿,我们回家,回家!”

  他把“回家”两个字说的很重、很重。

  很多事情想象是一回事,经历却是另外一回事。在落木萧萧那住了一夜,第二天上午十点才离开。本以为自己会无所谓,本以为拿到5000元钱自己会高兴,可当我走在阳光灿烂的街道上时,心里却说不出的空,那种空的感觉是任何语言都无法描绘出来的。没有力气去叫出租车,不愿意和任何人说话,就那样孤单走着,想把自己思想的力量耗干似的。这样的时候,是多么渴望有一个坚实的肩膀让请文明用语靠呀,哪怕就一会儿也好。可知道这是不可能有的,也许永远都不可能有啦。

  落木萧萧住的房子很大,这是他到国外定居的父母留给他的全部家产。可他却决定卖掉房子,他要离开这里,要拿着卖房子的钱去一个陌生的远方过一种全新的生活。是啊,远方,我们还年轻,我们还依然有着远方的梦,尽管眼下是这样的不如意、这样的糟糕。我问他想去哪里,他说应该是西藏,因为西藏离诗歌更近。他说鞍山现在已没有朋友,走前只会和我告别,见完我再走。这让我很感动,也让我心里酸酸的,真想把收了的钱还给他,可被他接着说的别的话给错过了。他还说他和我一样,都是和灵魂搏斗的人,诗人和小姐是同行,当然我不这样认为。我倒是更倾向袁野的话,他说我们其实没什么区别,都是在接触人性中隐藏最深的真实,在花天酒地中用摧残自己心灵的方式完成着职业使命,尽管不喜欢、不愿意,但我们仿佛别无选择。对了,袁野是做销售工作的。

  袁野每周都至少来两三次,陪客户来。每次都把注意力放在客户身上,甚至很少有时间和我说说话,但我很愿意他来,很愿意坐在他的身边,那样坐着我有一种很塌实的感觉。节前他来时似乎想约我十一出去玩,但一直没开口。如果他邀请我,我想自己会高兴的答应他的。

  不知不觉走到了一家银行前,该把钱存到卡上,便走了进去。里面人很多,排了老长的队,不愿意等,便转身想走,却被一个叫我名字的熟悉的声音止住,哈,是袁野!是袁野在叫我呀!

霸气╉雲煙 发表于 2009-11-20 14:48:03

第7节:没有目的旅行(1)


  四 没有目的旅行

  跟着袁野从银行出来,坐到他车里的时候,不知为什么,眼泪竟掉了下来。他轻轻拍着我的肩膀说:

  “怎么啦,丫头?”

  很久没听到别人这样叫我“丫头”了,或者从来就没有人这样称呼过我,但这样的称呼却如此让我感到亲切,也让我像见到真正亲人似的,失声哭了起来:

  “袁野,我——我昨晚出台了,我——”

  他没有惊讶,也没说安慰我的话,只是轻轻把我搂在了怀里。这好象是他第一次主动把我搂在怀里,搂在他温暖的怀抱里。

  良久,他才说:

  “我们去兜风吧。”

  “恩,去兜风。”我带着泪花笑了。

  车很快就驶出了城,在陌生的乡间公路上行使。我问袁野这是去哪里,他竟然说不知道,说从来没往这个方向开过。路上的车不多,前面是起伏的山峦,两边不时有低矮的房屋闪过。心渐渐平静下来,蓝天白云和苍翠的树林似乎有一种神奇的力量,让城市的烦忧和嘈杂顷刻没了踪影。当开到一条小溪旁边时,袁野停下车,下来到溪边的一个大树下,舒展了一下四肢,然后深深吸了口气。我很被他的举动感染,也走下来,站在他的身边,让凉爽的风吹拂着长发和衣裙,很惬意的感觉。袁野看看手机上的时间,然后从后车箱里取出一块大塑料布,和我一起铺在树下,接着又把一块帆布铺在塑料布上。我坐在帆布上,看着袁野像变戏法似的从车里拿出各种吃的和喝的,感到了一种久违的浪漫与幸福。袁野也坐下来,打开红酒倒满两个纸杯:


  “雪儿,我们可以野餐了。”

  我们举起杯,轻轻碰了下,第一次,我看到了冷俊袁野的笑容,那笑容竟是那样的单纯、干净,像个大男孩。我也开心的笑了,相信自己一定笑的很甜、很纯。就是在这个野外的中午,我第一次听袁野讲他自己的事情,也许就是在这个时候,我毫无准备地爱上了这个有家庭的男人。或许准确的说是有了一种心灵上的喜欢或依赖。

  有些感情发生的时候,我们往往并不知道。袁野38岁,整整大了我16岁,可这并没有让我觉得和他有丝毫的代沟。记得一个常来找小凤的老头曾说过,做小姐的有一种极强的和任何年龄段男人的相溶性,这是职业特点形成的。我不知道他说的有没有道理,但事实上看到的情况真是这样。

  看着远山,袁野先讲了一段童年的事情。他已记不清当时自己多大,反正离上学的年龄还很远,也许是应该没有记忆的年龄。他随母亲去了“五七”干校,就是随母亲去深山参加劳动改造。那是一个美丽的秋天,小袁野第一次看到那么美丽的山、那么多果树、那么大的夕阳和漫天飞舞的落叶。他们住在老乡家,他基本上是和老乡家的一只猫一起度过那段时光的,因为每天天不亮的时候母亲就在冲锋号的召唤下起来出发,而回来的时候天已大黑,小袁野早已搂着猫睡着了。白天的时光是孤独的,零散的几户人家没有同龄的小伙伴,他孤独得可以一个人漫山遍野地跑。当然每到夕阳西下的时候,房东老奶奶都会喊他回来,因为日落后会有狼甚至老虎出来。不知道是不是年龄太小分不清梦和现实,他在一次梦见爸爸的第二天日落前走到了一条伸向远方的马路上,他相信,爸爸一定会从这条路上来看他和妈妈。不知站了多么久,在太阳下山的时候他开始沿着路向背离村庄的方向走。依稀的他还能记得那时灿烂的星空和风吹山林悠远的声音,但他一点都没有害怕,因为他坚信爸爸就在向这里走来。后来他最先是被一个骑马的民兵连长找到的,不久就是妈妈还有很多人。那天他看见妈妈哭了,那是他第一次看到妈妈哭,但他没有哭,也不明白大人是怎么了。讲完时,袁野点燃烟,深深吸了一口,说:

  “每到失意的时候,我都会想起这些。后来老乡家的羊在夜里被狼咬死了,我也没意识到那天晚上有多危险,太小了,无知便无畏啊。”

  袁野是个永远不懂得后悔的人,过去的事情哪怕特遗憾他也不会再去多想。比如他在参加高考那天,由于一个被车挂了的小女孩没人管,撞人的车是后面带倒小女孩的,司机没发现所以没停车。女孩的伤不重,但流了很多的血,没有大人在旁边,也没人去管,袁野毫不犹豫就抱起女孩去了医院,结果一科没参加上。就这样本来应该上清华的他只去了所一般的大学。毕业后他进了企业,第三年就当上了主要车间的主任,然后是副处长、处长,最后是万人大厂的副厂长。结果就是在当上副厂长不久,工厂解体啦,他也从此失业。他没有接受市里的工作安排,而是选择了自谋职业,几天后就到了目前这家民营公司做销售经理。

  我们边吃边聊,不知不觉四个小时过去啦。袁野看了下时间,说:

  “我们开拔吧。”

  “去哪里?”

  “往前开,没有目的地。”

  “好啊,没有目的地,我喜欢”

  “走,上车,我们出发。”

  黄昏的时候我们依然在山区,不知道是在鞍山地界还是本溪或丹东地界。袁野玩笑着说你不怕我把你卖了吗?我说卖吧卖吧我帮你查钱。说完我们都笑了起来,笑的是那样开心,那样潇洒。四面全是山,被落日照到的山峰柔和安详,照不到的地方渐渐暗了下来。袁野把车转向一条小路,然后在一块平坦的草地上停住:

  “好了,这就是我们今晚的宾馆了。”

  “这里?你是说不走了?”看着没有人烟的四周和连绵的山峦,我开始有些害怕:“会不会有狼呀?”

  “不会。但蛇可能会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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